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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23堂小說課》中,作者湯瑪斯.佛斯特(Thomas C. Foster)十分推崇艾德娜.歐布萊恩(EdnaO ' Brien)

「因為小說的一些元素,使她的作品在愛爾蘭一部又一部地被禁止。歐布萊恩拒寫、也拒絕當一個「好的」愛爾蘭女性,她在《鄉村女孩》三部曲中處理了許多禁忌話題,像是描寫愛爾蘭女性性觀念開放,愛爾蘭男性則是退縮、情感發育不良,或有暴力傾向。這樣的描寫已經夠糟糕了,但小說中對於凱特與巴巴性行為的描寫,才是被禁的主因。然而,不論1960年代審查當局的想法為何,歐布萊恩小說中的「性」並不是因為淫亂而生,其中蘊含著很基本的想法--直到女性被賦予完整的人性,包括身體與性慾,她們才真正開始擁有身為人類該有的權利。

「男性作家在小說中常讓愛爾蘭女性呈現修女、母親、凱瑟琳女伯爵,以及作為愛爾蘭祖國象微的窮老太婆等,這些不同比例元素的混合物,但她們不是真實的人物,只是象微罷了。歐布萊恩認為這些「象微物」活得非常辛苦,她不同意喬伊斯在小說《尤利西斯》中刻劃的莫莉.布魯姆,雖然與葉慈筆下的女性人物比起來,莫莉已經比較像個真實人物了,至少在性方面肯定是如此,在短篇小說《夜》裡,歐布萊提供了女性夜晚沉思的另一個版本,她的女主角瑪莉。胡立根是和莫莉一樣有魅力、精力充沛、充滿性慾且好咒罵的女性,但是她更加有血有肉,是個活生生的人物,而非只是一個藝術上的概念--這就是歐布萊恩想要傳達的思想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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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分享此文之前,我其實相當避談女權覺醒的話題,首先現在已經不是我母親的五○年代前,那個環境下的女性背負著多少我們永遠無法體會的抑鬱,倖存的荒唐可以流傳下來閒話家常,不幸的可能隨著傳統女性一股忍字訣帶進棺材。我很幸運活在這個前人已栽的年代,不代表女性不再受到侵犯或是受到侵犯時女性已經知道如何反擊,而是這個議題不再環繞「女性」身上。

1、女性不是唯一受害者

當時代氣氛營造成支持多元成家就是時尚,連沾上女性化的男人哭泣都更容易被原諒。時下所說的直男有種說不出的孤立無援, 他們受害時反而比女人還更無法說出口,身分地位愈高愈是如此。請勿錯誤推定為大家都受害,女性就要接受被害,或是比較誰受得傷比較重、比較久、比較灑狗血,而是沒有誰有權利可以理所當然的侵犯他人。

2、知道權利和行使權利是兩回事

被性騷擾的時候,會選擇大聲呼叫或是隱忍粉飾太平?老闆知道你懷孕就叫你明天不用來上班又該怎麼辦?談女權很容易落入只是主張,有人摸你屁股不要只會說:「我可以告你性騷擾!」,就把他往死裡揍吧!什麼防衛過當、過失殺人的法律權利到時候讓對方也可以好好主張一下(你知道的,我是誇飾並非在鼓勵犯罪)。若把性別這個條件拿掉,這些不公的事遍佈在日常生活中,小至買東西被插隊,大至國家快被一國元首賣了, 我們必須活得彷彿有權利就會行使,而不是忍無可忍、無須再忍。

3、逃不了的物競天擇

女人的力氣就是比男人小。當然有例外,就不想舉我的手下敗將有多少了。很多女性受迫害的殘忍事實就建築在這上面,即使如此, 先天上不公平是無可避免卻不是用來拿翹的,只能強大自己、學會保護好自己,而不是「我很弱小,你不能欺負我!」,資本主義社會不是這麼搞,你了解的吧?單人副本對戰都先挑最菜的打了。

4、這不是紅白大戰

家庭主婦有權出去工作,家事該誰做?要不要給家庭主婦薪水?換個問題,家庭主夫要不要給薪水?男人在家帶小孩讓老婆出去賺已經夠丟臉了,男人有沒有勇氣放下身段向女人拿錢?與其說女人們在爭女權,不如說是公平,只是因應著時代變化我們發現有些問題不是只有女人需要面對,我們浸淫在父權統治下的遺毒如此久,我們開始主張取回女性長期以來被剝奪的權利,卻同時不能忽略長期強壓在男性身上的包袱,不能僅選擇性針對自我受損或是有利的權利大張旗鼓,這場戰役的最後不是誰要贏或打敗誰,而是學會任何人都需要被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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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上,女人擁有的武器, 強大到男人根本無法想像。

再次感謝前人讓我有機會在這以女人的身分大放厥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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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mell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